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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类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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