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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媒体:为何没给犯强奸罪学生更严厉处罚?浙大应尽快给出说法


    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热议。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但只是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强奸罪的恶劣性质,不需要赘述。浙江大学为何没有给予该学生更严厉的处罚,而只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这是目前广大网友最大的疑问。对此,浙江大学理应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为公众解惑。

    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如果学生被判缓刑,应该“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那么为什么校方选择从轻处罚,“就轻不就重”?

    对于相关处罚决定,浙江大学此前给出的理由是,“考虑到努尔特·巴特尔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

    但网传的信息显示,涉事学生在朋友圈里的言语毫无“强烈悔罪”之意,频频参与聚餐、活动的行为似乎也和“贫困生”的身份不符。正因为此类信息真假难辨,大家更需要浙江大学尽快给出回应,以正视听。

    浙江大学是国内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是无数学子向往的地方。有网友评论,该事件是一个负面的“招生广告”,显然,校方应该认识到此事性质的严重性。

    当然,在事情的真相出炉之前,我们也不妨保持一点耐心,给校方一些时间。无论如何,浙江大学都应该尽快给出解释。这是对所有浙大师生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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