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7 1454 4898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律师介绍 陆歆律师擅长法律领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工程建筑、房产开发、刑事辩护、公司纠纷等;业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务、投资、房地产、金融、保险、人身险理赔、刑事辩护等领域。;现执业于全国优秀文明律师事务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为最...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陆歆律师

电话号码:137 1454 4898

手机号码:137 1454 4898

邮箱地址:903948287@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

执业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刑事辩护

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拒不执行防控措施 河南郑州郭某鹏被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获刑


    本报郑州4月3日电(记者赵栋梁通讯员张帆)今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鹏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对被告人郭某鹏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被告人郭某鹏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郭某鹏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鹏自境外回国后,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被告人郭某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郭某鹏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郭某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
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联系律师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