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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陆歆律师执业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擅长法律领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工程建筑、房产开发、刑事辩护、公司纠纷等;业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务、投资、房地产、金融、保险、人身险理赔、刑事辩护等领域。;现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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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陆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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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小心!你的征信已经被人盯上了!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付某某通过某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一男子田某,网上聊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见面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后田某称自己因为征信有问题无法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想用付某某的征信为其购买,并声称自己有熟人可以在贷款机构后台直接删除付某某的分期贷款记录,无需付某某偿还任何贷款。

  取得付某某信任后,2018年9月,田某将付某某带至某手机店内,用付某某的身份证和征信通过某网贷公司贷款7000余元购买一部IphoneX。后手机一直由田某使用,但其迟迟不履行删除贷款记录的承诺。付某某发现异样后,让田某按照当日贷款协议的约定分期偿还贷款,但田某一直不还,随后失联。

  经查,2018年9月至10月间,田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认识了时某某、王某某后,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该二人使用征信为其购置手机,后均未偿还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案中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不具备清除贷款记录能力的情况下,先后欺骗三名被害人为其分期购买三部手机,后均自行使用,在三名被害人多次催还贷款的情况下并未对被害人的贷款进行偿还,且最后藏匿行踪,拒不偿还相关款项,造成三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万余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最终,田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田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当前,大数据的发展助推我们快速迈入信用社会,个人征信记录也被人形象地称为信用社会的“个人经济身份证”,我们办理信用卡、贷款购房购车甚至是租房、求职都可能会被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是否清晰、可靠。一旦个人征信记录出了问题,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各种不良影响。因此,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保管好身份证等涉及个人信用的物品以及养成合理消费、按期还款的习惯,从而拥有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对每一个生活在信用社会的人都尤为重要。

  在这里,检察官温馨提醒您:

  信用社会讲诚信、征信记录极重要

  切莫一时存大意、身份信息要守牢

  知多一点

  如何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一是线上查询: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并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

  二是线下查询: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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